原標題:5萬元借款讓老朋友反目——民警“話療”圓滿化解糾紛
中國甘肅網2月11日訊 據蘭州晚報報道 親朋好友之間常有經濟借貸,但不守誠信或處理不當很容易引發(fā)矛盾糾紛,甚至升級為治安案件。近日,蘭州市公安局安寧分局開發(fā)區(qū)派出所成功化解一起債務糾紛,避免了事態(tài)進一步升級。
2月7日晚,開發(fā)區(qū)派出所接到報警,報警人自稱在某商鋪討要欠款時,債務人非但不歸還欠款,還出言威脅、動手推搡。與此同時,另一起警情也緊跟而來,報警人表示有人在其經營的商鋪內大吵大鬧、亂摔東西,干擾商鋪正常營業(yè)。
派出所綜合指揮室通過對報警人迅速進行“畫像”,判定兩起警情屬于重復警情,起因為民間借貸經濟糾紛。社區(qū)民警立即趕赴現場,一面對雙方進行勸阻,一面了解了糾紛焦點。
“欠錢不還,沒錢不是理由,不打欠條能借錢給你是多么大的信任,你這樣透支誠信,你的店更開不下去。”民警鄭重地對債務人說。隨后,民警又把話頭轉向債權人:“再大的糾紛,也不能損壞人家店里的財物,又是堵門又是叫喊,影響人家正常經營,又擾亂了公共秩序。”隨后,民警將兩人請回派出所,作進一步調解處理。
原來,兩人相識已經十幾年了,一年前債權人向債務人出借5萬元,并口頭約定1年內歸還。但約定時間到期后,債務人一直以經營不善無法償還為由拖欠,債權人多番催討未果,直至2月7日發(fā)生現場沖突。
對此,社區(qū)民警采用了“個案處置+類案預防+現場普法”的三維調解模式。“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相關條款之規(guī)定,口頭約定和你們的聊天記錄,均可作為借貸糾紛的重要證據,作為債務人應當按照約定期限償還。如果債權人起訴至人民法院,債務人要全額償還。一旦法院判決生效卻還是拒不執(zhí)行、繼續(xù)拖欠,則有可能觸犯刑法。”看著債務人若有所思,民警又看向債權人:“咱們作為債權人,雖然是‘有理走遍天下’,但卻不能逾規(guī)越矩、行為出格,店內的商品、財物都是債務人的合法財產,無論是出于沖動還是故意為之,損壞行為是違反相關規(guī)定的,咱不能為了一時之氣,追欠未果、自己受罰,您說對不?”
兩個小時的調解過程中,民警也與雙方聊起了相識十幾年來,互相幫助、理解和支持的點點滴滴。最后,債務人向債權人誠懇致歉,雙方在民警的見證下共同書寫了償還欠款協議,并對民警的耐心調解表示感謝。2月9日,民警接到了債權人的電話,債務人于當天中午將欠款全部還清。至此,一場債務糾紛圓滿化解。
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王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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